目 录
第一部分 池州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池州市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池州市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池州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国家红十字会和省红十字会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我市红十字会工作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依法指导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工作。
(三)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协助政府实施赈灾救援。
(四)开展人道主义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训练和现场急救工作,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灾、防病知识。
(五)按省红十字会布署依法开展与国外红十字会组织、红新月会及港、澳、台红十字会组织的合作与交流活动。
(六)组织管理全市红十字会志愿者队伍,开展无偿献血工作。
(七)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八)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九)完成市政府和省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纳入池州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池州市红十字会本级 |
第二部分 池州市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53.1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53.1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9.31万元,增加32%、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的增加。二是由于志愿服务项目的开展需要相应的资金支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相关的遗体器官捐献活动的宣传。三是应急救护培训项目的普及性增加了相关的师资培训从而更好的为学生以及社会大众进行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四是多次开展了爱心关怀慰问活动购买一些食品生活用品送到贫困百姓(包含已捐献的遗体器官角膜捐献者)的家庭。为扶贫户定期上门解决生活困难给予经济支持。五是2018年根据相关规定发放17年一次性奖励。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5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26万元,占65.49%;其它收入47.02万元,占30.71%,上年度结转结余5.83万元,占3.8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5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77万元,占58.95%;项目支出62.5万元,占41.0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3.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53.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49.31万元,增加32%,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的增加。二是由于志愿服务项目的开展需要相应的资金支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相关的遗体器官捐献活动的宣传。三是应急救护培训项目的普及性增加了相关的师资培训从而更好的为学生以及社会大众进行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四是多次开展了爱心关怀慰问活动购买一些食品生活用品送到贫困百姓(包含已捐献的遗体器官角膜捐献者)的家庭。为扶贫户定期上门解决生活困难给予经济支持。五是2018年根据相关规定发放17年一次性奖励。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2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68.0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85万元,增加4.83%。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的增加。二是由于志愿服务项目的开展需要相应的资金支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相关的遗体器官捐献活动的宣传。三是应急救护培训项目的普及性增加了相关的师资培训从而更好的为学生以及社会大众进行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四是多次开展了爱心关怀慰问活动购买一些食品生活用品送到贫困百姓(包含已捐献的遗体器官角膜捐献者)的家庭。为扶贫户定期上门解决生活困难给予经济支持。五是2018年根据相关规定发放17年一次性奖励。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2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9万元,增加2.28%。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的增加。二是由于志愿服务项目的开展需要相应的资金支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相关的遗体器官捐献活动的宣传。三是应急救护培训项目的普及性增加了相关的师资培训从而更好的为学生以及社会大众进行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四是多次开展了爱心关怀慰问活动购买一些食品生活用品送到贫困百姓(包含已捐献的遗体器官角膜捐献者)的家庭。为扶贫户定期上门解决生活困难给予经济支持。五是2018年根据相关规定发放17年一次性奖励。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09万元,占90.87%;教育(类)支出6.22万元,占6.20%;住房保障支出2.12万元,占2.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83万元,占0.8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91.87万元,支出决算为10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一次性工作奖励;二是新增参照公务员管理1人,相应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三是增加应急救护培训和遗体器官捐献慰问项目经费。其中:基本支出37.76万元,占37.66%;项目支出62.5万元,占62.34%。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财政拨款决算91.09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78万元,减少0.84%,减少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的增加,新进人员工资关系在人员到岗后几个月才在本单位开始发放工资。
2.教育(类)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6.2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8年财政拨款决算0.83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无增加,主要用于本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2.12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无增加,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64万元、津贴补贴7.14万元、奖金6.99万元、住房公积金2.12万元、医疗费0.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万元;公用经费8.0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支出等。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池州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它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池州市红十字会机关运行经费91.09万元,比2017年增加5.65万元,增长6.20%,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工作人员,相应的费用有所增加。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行,购买货物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池州市红十字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池州市红十字会共有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池州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没有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因此涉及0个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因此无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
三、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